指印撕畫題目:
我最喜歡的動物
每個人都曾看過、養過不同的動物,請發揮你的想像力,畫出屬於自己心 中的最喜歡的動物。
比賽日期:
97年11月15日(星期六下午1:30~4:30)
比賽地點:
華江高中國際會議廳
( 台北市西藏路 213 號 活動中心四樓 )
報名日期: 97 年 9 月 08 日~ 9 月 30 日 止
(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 郵戳為憑,逾期無效)
參加對象:
北市萬華區十一所國小,一至六年級學生,持有低收入戶證明卡、清寒
證明文件或具導師證實為家境貧困學童之推薦函者。
參加人數:預計 150 名
每位符合參賽資格的學童,除有機會贏得前三名的獎金、獎狀及獎品外,凡當日參賽完成畫作並繳交者,均可獲得主辦單位現場頒發的參加勉勵獎助金 500 元及豐富的獎品。
1. 參賽組別:低年級組(一、二年級)
中年級組(三、四年級)
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
2. 繪畫類別:指印撕畫
( 作畫素材由主辦單位提供,請自備畫板、鉛筆及橡皮擦)
3. 畫紙規格:四開圖畫紙(主辦單位提供)
4. 參賽件數: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(入選發現重複者,由主辦單位刪除)
◎資格審核:
1. 資格審核: 97 年 10 月 01 日~ 10 月 09 日止
凡具有下列情形並持有確實證明文件者優先核定:
(1) 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,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為第一優先。
(2) 家境清寒並持有其他清寒證明文件者為第二優先。
(3) 凡未具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文件者,經導師證明確實家境清寒並填寫推薦書者為第三優先。
(4) 申請人數超過本活動預定人數時,將依據優先順序及收件日期 ( 以郵戳為憑 ) 核定之,請儘早報名,額滿即請停止受理。
2.資格錄取:比賽前 7 日~ 10 日專函通知
◎比賽規則及評分方式:
比賽規則:
1. 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,領取畫具,於指定區域作畫。
2. 參賽者應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作畫工具、畫紙於現場作畫,不可冒名頂替,亦不可有任何代筆、臨摹或由他人現場指導動作。
3. 參賽者應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時間內完成作畫,並於現場繳交作品,方視為完成比賽。
4. 凡未依上述規定者,主辦單位將以參賽者自動棄權論議,該作品亦不列入評選資格。若於事後發現冒名頂替情事,主辦單位將追回已發放之獎金及獎品。
評分方式:
1. 內容及創意各佔 20%
2. 構圖佔 30%
3. 色彩佔 30%
4. 參賽者若於畫紙上之指定區塊加註畫作說明者,評審將視情形斟酌加分。
評 審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美術老師擔任評審。
◎優勝作品錄取名額:
第一名十五位(每組五名):頒發獎金 2000 元、獎狀及獎品
第二名十五位(每組五名):頒發獎金 1500 元、獎狀及獎品
第三名十五位(每組五名):頒發獎金 1000 元、獎狀及獎品
※當日頒獎時,各組將視參賽畫作水準評選,若水準不符,得以從缺,或減少錄取名額
◎注意事項:
1.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、或冒名頂替者,均不予評選。
2. 參加作品一律不予退件,如需保留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,請勿參加。
3. 凡參加作品經入選者,其版權當屬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擁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。
※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或修正。
主辦單位:
財團法人台北市紀念余家菊先生文教獎學基金會
協辦單位:
財團法人台北市慧炬雜誌社
地址:1065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270巷10號
電話:02-27075802 分機213
傳真:02-270850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