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:::
臉書分享 line分享 推特分享 微博分享 複製網址

647期專題|佛教的財富觀/果光法師 法鼓文理學院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

緣起:一個關於賺錢的提問

 

1992年秋天,聖嚴法師在美國中西部演講。當時筆者在俄亥俄州立大學農業經濟研究所從事研究,隨師同行到密西根州立大學。與當地信眾交流時,有位留學生問:「佛教徒可以賺錢嗎?」

法師回答:「當然可以,賺了錢,正好護持道場!」

這句看似輕鬆的回應,卻深深觸動了當時正對主流經濟價值觀感到困惑的筆者。主流經濟學開張明義「人欲無窮,資源有限」,佛教卻教導「少欲知足」,兩者似乎矛盾。「佛教徒如何面對財富?」、「追求財富與修行能否並行?」的思索於焉展開。

兩年後,筆者走進出家生活,探索生命的疑情。2009年聖嚴法師圓寂,為報師恩及回應年輕時的疑問,著手整理佛教經濟學的脈絡並於2012年出版《心靈環保經濟學》❶ 一書,距離當年的相遇正好20年。

 

一、何謂財富?

 

主流經濟學所稱的財富,指金錢、物質等有形資產,並以可量化的物質金錢為經濟體系基礎,以追求最大化為目標。然而,物質財富的累積並不保證幸福,反而可能帶來煩惱,甚至家破人亡的災難。

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邁可‧桑德爾(Michael J. Sandel)在《錢買不到的東西》中,深入探討金錢能否進入一切領域。他舉出多個案例,如:花82美元可升級監獄囚室、印度代理孕母一次6,250美元、花50萬美元可辦理美國移民資格、18美元可排放一公噸二氧化碳。甚至還有出租額頭作為廣告看板、擔任製藥公司藥品測試受試者、付費給學生讀書等不尋常的賺錢方式。這些行為挑戰了公平與倫理,桑德爾提問:「我們想要如何共同生活?想要一個一切都可以待價而沽的社會?還是社會上還有某些道德性與公民性的財貨,是市場不會尊崇,但用金錢買不到的?」❷

張李麗玲在《初期佛教財富觀研究》中,將財富分為有形與無形兩類。❸ 有形財富為世間可見的物質資產;無形財富則為精神或心靈的充實,如知識的廣博、行善的快樂等。佛教經典如《長阿含經》卷9、《法句經》卷1〈篤信品〉等提出「七財」:信財、戒財、慚財、愧財、聞財、施財、慧財。❹

聖嚴法師在《智慧一○○‧恭喜發財》中詮釋:「信是自信、信人、取信於人,也是宗教的信仰;戒使生活規律、身心健康;慚是有慚於己,力求改善;愧是有愧於人,常懷感恩行善;聞為多聞薰習,開拓視野;施是在給予中先得富足;慧是智慧財,能安己安人、解決問題。」❺

物質財富如《大寶積經》卷14所言,終會因水、火、盜賊、怨家債主、縣官、不肖子孫等而化為烏有❻;七聖財則屬於永恆的心靈資糧。佛教雖不排斥物質財富,卻更重視心靈財富。

 

二、致富與用富

 

(一)追求財富的動機

佛陀教導出家與在家弟子的經濟行為,是以出離生死流轉、離苦得樂為目的。泰國比丘佩尤托(Payutto)尊者在《佛教經濟學》(Buddhist Economics)❼ 中分析,人類經濟行為的引擎為「欲望」,可分為貪欲(taṇhā)及善欲(chanda)兩種(圖一)。

‧貪欲(taṇhā):由無明(avijja)生起,透過感官觸產生受,進而引發貪愛,貪著五欲,導致對物質、財富及私利的追求,並成為苦(dukkha)的來源。

‧善欲(chanda):由智慧(pañña)引導,棄惡修善、自利利人,追求內在幸福與大眾利益。

陳兵在〈佛教的人生欲望觀〉中指出,貪欲與善欲同出一源,均以追求所喜歡的事物為基本性質,並驅動人類積極從事某種事業,可說是人性中本有的一種源源不絕的力量。❽ 兩者的差別在於無明或般若的引導,走上自私自利、自我毀滅;或利他行善、成佛之道兩種全然不同的方向。


圖一:人類經濟行為的引擎——欲望
資料來源:Ven. P. A. Payutto, Buddhist Economics, pp. 29-38

 

(二)僧俗二眾財富觀

佛陀的財富觀,針對僧俗二眾有所差異。出家眾不追求物質的享受,僅有衣服、飲食、臥具、湯藥等基本物質條件。《增支部經典》(第4卷)提到出家人三衣一缽,帶著「滿足」的心走天涯。❾ 佩尤托尊者認為:

 

1.出家眾滿足於任何所得,則可將更多的時間及精力投入自我發展及利他。

2.獲得財富可能是好事,但不宜擁有或囤積,而是應分享出去。❿

 

相對而言,居士並非過著出家人的修行生活,經濟活動範圍更大、更多元。在經濟社會中,每一個人可以是生產者,也是消費者。佛陀強調中道的經濟生活,即「正當、如法」地取得經濟所得,以及適當分配所得。

在謀生的方式上,經濟學稱為就業,對於何種方式,並未規範。佛教的「正命」,不僅是合法,也必須符合佛法,即合法且非暴力地取得所得。⓫ 如《文殊師利問經》所列,五種邪命包括:酤酒、賣肉、賣毒藥、賣刀劍、賣女色,這些會危害他人的行業,大眾不應從事;其餘士、農、工、商等正當的行業皆可選擇。⓬

至於財富支出(消費)的態度,佛陀認為必須「等入等出,莫令入多出少,出多入少」,亦即在家人須清楚自己的收入與支出,過著均衡生活,不過於奢侈,也不過於吝嗇。「等入等出」意味著以合理方式使用所得,既不浪費,也不吝於適當運用。

在合理的所得分配上,佛陀建議可以分為四至六份,除了日常生活所需,還包括營業用、儲蓄、利息、嫁娶、置產等;若考慮到宗教立場,還包括護持道場、起塔廟、建僧房等。

從《應食經》中,可以看到佛陀對財產意義的詮釋:

 

1.使自己、父母、妻子、奴僕和傭人得樂、豐饒、幸福。

2.使友人、知己得樂、豐饒、幸福。

3.防禦水、火、惡王、盜賊、不肖子孫的災害,使自己安全無事。

4.將此財貢獻予親族、客人、祖先、國王、神明。

5.供養沙門婆羅門,遠離狂醉放逸;安住於忍辱柔和來調伏自己,使自己寂靜、安泰;進而昇到天國,享受樂果及天國勝妙的物質。⓭

 

從正面的財富用途,佛陀同時也給予反面的警示。在生活態度上,佛陀指導居士勤勞精進,禁止放逸。《長阿含經》卷11提出六種損財業:「一者耽湎於酒,二者博戱,三者放蕩,四者迷於伎樂,五者惡友相得,六者懈墮,是為六損財業。」⓮ 這六種行為均可能導致傾家蕩產、家破人亡,並擾亂社會秩序,故佛教嚴加禁止。由此可見,佛陀希望居士將時間用於正當工作、精進修行、利益他人,避免奢侈享樂與無謂浪費。

若在家人能依法過著中道的經濟生活,即正命與布施的生活,並避免放縱欲望,便能達到佛陀所說的四種快樂:

 

1.所有樂─享受依法取得的財富與經濟上的安全感。

2.受用樂─以此財富用於自己、家庭、親友身上,以及行善作福。

3.無債樂─對任何人皆無有負債。

4.無罪樂─淨信的信眾可過著身、口、意三業清淨的生活。⓯

 

就致富的動機而言,利他的善法欲是根本驅力。它引導人選擇以利益眾生為宗旨的事業,並以道德與佛法相符的方式獲取財富,不採不誠實或違背倫理的手段,也不為私欲而蓄積。即使於此生擁有極大財富,亦不為所迷,不沉溺享樂,不耽著五欲,不在人群中迷失本心。所得財富應施以正道,用於慈善救濟、教育推廣、環境保護、文化藝術等領域,促進資源的良性流轉,成就利己利他的共生循環。

三、心的富足

 

除了物質財富,七聖財是更值得追求的內在寶藏。聖嚴法師在《人間世‧大家都可以成為富翁》中強調,心靈財富在於內心的寬廣、豁達與包容。如能心包宇宙,則一切眾生的財富即是自己的財富。⓰

然要如何擁有心靈財富呢?法師以實踐「心五四經濟生活」,⓱ 正可以「四感:感化、感動、感恩、感謝」,來對治恚毒,開展慈悲心、擴大心量。無論遇到任何的境界,都能以「四感」來包容、化解:「感恩順逆因緣使我們成長,感謝給我們奉獻服務的機會。用佛法及倫理的軌範感化自己,以謙虛、尊重、友善的行為感動他人。」⓲ 如此,將能成為世上最富足的人了。

此外,聖嚴法師《108自在語》⓳ 中的法語,提供妙方:

 

66.財富如流水,布施如挖井。井愈深,水愈多;布施的愈多,財富則愈大。

68.只要還有一口呼吸在,就有無限的希望,就是最大的財富。

80.經常少欲知足的人,才是無虞匱乏的富人。

92.人品等於財富,奉獻等於積蓄。

94.擁有的多,不一定讓人滿足;擁有的少,不一定讓人貧乏。

 

因此,真正的富足不在於擁有多少財物,而在於能否轉化財富的意義,回歸內心的寬廣與慈悲。若能以善法之欲為動力,將財富用於利益眾生的方向,不僅自身安樂,也能共成世界的祥和與希望,實為世間與出世間皆得具足之「大富者」。

 

四、結論:財富,是一場心的鍛鍊

 

從佛教觀點看,財富不只是資源的擁有,更是心性的磨練。追求財富若由利他的善欲引導,便能行於正道;若能知足、布施,更能轉化財富為福德與智慧。

真正的富有,不在於擁有多少,而在於能否以慈悲與智慧運用所得。財富本身不是問題,問題在於我們以何種心態面對它。因此,財富是一場心的鍛鍊,也是修行生活中不可忽視的道場。

註釋

❶《心靈環保經濟學》於2012年初版,2023年增訂版。

❷ 邁可‧桑德爾(Michael J. Sandel)著,吳四明、姬健梅譯,《錢買不到的東西:金錢與正義的攻防》,台北:先覺出版社,2020,頁19-22。

❸ 張李麗玲,《初期佛教財富觀研究》,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,碩士論文,2010年。

❹《長阿含經》卷9,CBETA 2025.R1, T01, no. 1, p. 54b15-16。《法句經》卷1〈4篤信品〉,CBETA 2025.R1, T04, no. 210, p. 560c15-16。

❺ 聖嚴法師,《智慧一○○》,收錄於法鼓文化編,法鼓全集2020紀念版法鼓全集(第7輯第5冊,頁212)。取自:https://ddc.shengyen.org/?doc=07-05-077,檢索日期:2025.08.12。

❻《大寶積經》卷14,CBETA 2025.R1, T11, no. 310, p. 80a19-21。

❼ Payutto, Prayudh A., Translated by Dhammavijaya and Bruce Evans, Buddhist Economics: A Middle Way for the Market Place, Bangkok, Buddhadamma Foundation Publications, 1994. (First Printed as Buddhist Economics, 1992; Second Edition: Revised and Enlarged, 1994) http://www.urbandharma.org/pdf/Buddhist_Economics.pdf, 2012.04.30.

❽ 陳兵,〈佛教的人生欲望觀〉,《禪》第四期、第五期,2001年。

❾《增支部經典(第4卷)》,CBETA, N20, no. 7, p. 338, a2-4 // PTS. A. 2. 209 - PTS. A. 2. 210。

❿  P. A. Payutto, Buddhist Economics, Ch. 4, p.61-62。

⓫ 參考《南傳藏經‧相應部》,S. IV. p.332,取財的方法分為三種:1.依非法和暴力。2.依非法和暴力與依合法和非暴力同時並存。3.依合法和非暴力。

⓬《文殊師利問經》卷1〈14字母品〉,CBETA 2025.R1, T14, no. 468, p. 499c1-2。

⓭《應食經》A.III. pp.46-47;引自釋繼雄,《初期佛教的經濟倫理》。

⓮《長阿含經》11卷,CBETA, T01, no. 1, p. 70, b25-27。

⓯《適切業經》A.II. pp.69-70;引自釋繼雄,《初期佛教的經濟倫理》。

⓰ 聖嚴法師,《人間世》,收錄於法鼓文化編,法鼓全集2020紀念版,(第8輯第6冊,頁195。取自:https://ddc.shengyen.org/?doc=08-06-061。檢索日期:2025.08.12。

⓱《心五四運動:法鼓山的行動方針》,「法鼓法音4」。臺北:財團法人法鼓山文教基金會。取自:https://www.shengyen.org/freebook/pdf/%E5%BF%83%E4%BA%94%E5%9B%9B%E9%81%8B%E5%8B%95.pdf。檢索日期:2025.08.12。

⓲ 釋聖嚴,《自家寶藏──如來藏經語體譯釋》,收錄於法鼓文化編,法鼓全集2020紀念版,(第7輯第7冊,頁57。)取自:https://ddc.shengyen.org/?doc=07-07-007。檢索日期:2025.08.12。

⓳聖嚴法師,《108自在語》第一集。取自:http://www.108wisdom.org/html/TAI_01.pdf?link=TAI_01。檢索日期:2025.08.12。

回到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