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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0期專題|從「超薦法事」淺談台灣佛教的祭祀禮俗/李庚道 慧炬獎學金得獎者 中興大學中文系博士生

除了讚頌紀念和消災祈安之外,佛教舉行法事、啓建法會經常以「薦亡」為目的。包含遭逢親人辭世舉行的喪葬祭奠,以及亡故已久的親眷、先達知交、歷代祖禰,甚至是過去生中的骨肉手足、冤親債主,都能為之舉行超薦法事,也稱為「追薦」。這些追薦儀式充滿宗教色彩,而值得關注。

超薦儀式的社會功能

 

生命的影響力不因死亡而消逝,在尚未實現涅槃解脫前,無論亡者或未亡者都仍要無休止地一再經歷這必然的「一期一會」。但人類離不開生活所依的社會和環境,當構築於群己、彼我間的關係,因死亡而產生生活失序及情志不遂等問題,便反映潛藏或外顯的危機。

關係斷裂,便是秩序失衡,須即時修補重置;危機浮現,為免擴大損害,要持續化解處理。於是在連繫亡者和生者之間,長期積累「約定俗成」的社會經驗下,發展出各種關於禁忌、信仰等祭祀禮俗。所謂: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養生送死,吉凶慶弔,傳統上視為「人道之所不能廢」,是維繫人倫,即社會生活秩序的基礎。

在漢傳佛教演化史上,為適應大眾生活禮俗,以及慎終追遠的「孝道」觀念,佛教透過教義,體現出以「超薦」為表現方式,兼容報恩與救拔等種種功能的方便法門。而這些法門、禮俗和儀式,或多或少與地方特色或民俗信仰文化相互影響,其意義也難免因流於「行禮如儀、依科演梵」等形式而曖昧不明。為令超薦法事能「初善後亦善」地圓滿進行,在此淺略地討論幾項台灣佛教常見的超薦、祭祀禮俗。

祭祖與薦食:集中在三節與忌日

 

從一息不來、天人永隔的那時起,一系列喪禮儀式,令不安定的新死亡靈轉化定型為「可被祭奠之對象」。從停靈、出殯、返主到對年合爐的流程,此後便歸附於列代祖宗,共享馨祀,也就回到家族、宗族的倫理結構中。祭祀祖先除其忌日之外,主要是三節:除夕、清明和中元。一般而言,禮儀並不繁複,只須準備一桌酒食飯菜,拈香呼請祖先同臨享用,也稱為饗、薦食或「拜碗」,最後燒化紙錢奉送,便告禮成。所謂:「祭如在。」子孫後嗣懷著思源報本的心情,務須恭敬。這種薦食祭祀,是基於「人死為鬼」和「延續香火」的觀念與責任。

在佛法中,人們隨業升沉,輪轉五趣,不必然都做鬼,但也認為生在「餓鬼趣」的有情能夠享用薦食,也因此有了施食法門。為了讓化為鬼物的亡者或先祖得以滿足,是否應當殺生血食來祭祀呢?事實上,殺生祭祀有害無益,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所說:「爾所殺害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」雖為了報本盡孝,但血食祭饗,徒然只是在三界無安的火宅中苦苦相招罷了。而禮佛懺悔、布施供養,廣修眾善以功德迴向,才是為祖先們預修來生,並且存亡獲益的有力支持。

 

盂蘭盆:從拔難救母到普渡眾生

 

以供僧的廣大福報迴向先亡離苦,便是解倒懸的「盂蘭盆」法門(解倒懸意指透過供養與祈福,解救墮入惡道受苦、如同倒懸般痛苦的眾生與先人)。為回應尊者大目犍連無比哀慟的「悲號涕泣」,《佛說盂蘭盆經》開示於七月十五日,結夏安居圓滿僧眾行自恣(Pravāraṇa)時,也稱佛歡喜日,向十方大德眾僧獻四事供養,承「十方眾僧威神之力」救拔母難。所謂:「常以孝慈,憶所生父母,為作盂蘭盆,施佛及僧,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。」經文強調救度現世雙親乃至七世父母,雖未提及祖先,但反映出早期佛教「報恩觀」與漢地「孝道」如何交涉,進而後世將超薦迴向用於祭祀盡孝。

另一種透過修善營福,甚至發大菩提心來報親恩、救母難的法門,則是有佛門孝經之稱的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,更具體地揭示如何以功德迴向達到存亡獲益。「目連救母」的情節,也成為眾多文學和信仰的創作題材。有趣的是,民間傳說中往往混淆「地獄」和「餓鬼」,甚至認為尊者目連與地藏菩薩是同一人,為了救母而打破鬼門關致令亡靈逃逸,遂被委任司掌幽冥地府。更在地化稱為民間佛教或「釋教」所做的法事,有結合「冥府十王」信仰與入冥故事的「遊殿」環節;另外在超薦或普渡時,尤其為了因自戕、被害及災禍等凶死橫死而出現了「打城」科儀,以攻破枉死城來救拔亡魂的細節。

諸如此類傳說和順勢巫術(Homoeopathic Magic)作法,站在佛教的立場,當然是無稽戲談,失去了供施報恩的原意。但在民間,又何嘗不是對報應和救贖的希望與寄託。而由於日期重疊(舊曆七月十五日),又因「救苦」與「赦罪」義涵的聯想,盂蘭盆逐漸與中元祭拜結合。

普渡與施食:鬼月祭拜無主亡靈

 

「中元」基於道教的三元信仰:上元天官賜福、中元地官赦罪、下元水官解厄。因「赦罪」而開啟鬼門關,讓羈糜幽冥的鬼魂們能遊行人間受薦食,從而有以舊曆七月是「鬼月」的諸多禁忌。普渡不一定都在舊曆七月,但在這段期間更是家家祭拜,其性質較一般的祭祀更加擴大,關懷遍及無祀無主的孤魂亡靈。有時也在「做七」時舉行,除了施賑孤魂來廣積陰騭的用意外,更為了防範周邊無主遊魂搶奪亡者的資財飲食。表達了亡者有主有祀,受到家族蔭護;不強硬遣除遊魂,反而另外置辦招待,使其饜足不來擾亂。

台灣從日治時代以來,對於中元普渡一向有去迷信、禁鋪張的呼籲。近來由佛教團體推廣提倡的吉祥月、孝道月觀念,主張環保節省、齋戒茹素,因傳播普及,推廣有效,符合社會期待和趨勢,亦能在民俗層面被部份接受,甚至在一些宮廟的宣傳中也援用了相關論述。

 

台灣佛教常見的施食法會

 

普渡在台灣可說是最重要的民俗祭儀之一,而佛教與此類似也在其中運用的法門,則是施食。台灣佛教常見的施食法,大致有三種:

1. 蒙山施食,用於暮時課誦的〈蒙山施食儀〉,也稱「小蒙山」。相傳是約12世紀宋、金時代(也有說弘化於西夏國)的不動法師所編。近代另有興慈老和尚加入六番開示文,編為《大蒙山施食儀規》,是最精要簡便的施食法。

2. 瑜伽焰口,主要依據唐代不空三藏所譯《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燄口軌儀經》等密教施食經典。明、清以降逐漸完成如今所通用的儀軌。

3. 甘露施食,主要依據不空三藏的《施諸餓鬼飲食及水法》,和瑜伽焰口屬於根源相同的分支。

施食的緣起,經文中說尊者阿難得面然餓鬼(一說是觀世音菩薩化現)啟發,將在近日命終,墮入鬼趣,急忙向佛陀請求救濟。佛陀為之開示以觀世音菩薩「無量威德自在光明勝妙之力加持飲食陀羅尼」,也就是所謂「變食真言」為主的施食法。透過三密相應的加持力,將供品轉化為廣大、殊妙、周遍,以甘露法水消除餓鬼眾生惡業所感的喉中煙燄,得以同受法食,俱得飽足,更為之皈依、懺悔、說法,俾令皆能心開意解,遠惑趣道,現前畢竟離苦得樂。

 

因應現代社會需求之調整是否如法?

 

討論漢傳佛教的超薦法事,不免涉及關於「如法」的問題。基於佛法原則和目的,順應俗情、方便救拔的禮俗,若因社會需求而略有調整,例如變更祭拜的時間與方法細節等,仍是否「如法」或能被接受?

在此我們須預設並肯定答案為「是」,且應當因「如法」而能存亡兩利,這也是對超薦法事的信賴和預期目標。而佛教對於祭祀報恩的根本態度,始終如一地透過積善培福、誦經禮懺,功德迴向自他悉能福慧增長,圓成佛道。在明因識果、思源報本的基礎上,明白執行每一項法節的意義,也清楚因時合宜而調整的用心,從而達到對超薦法事的根本期許─亡者靈安、生者心安。

對佛教來說,超薦法事為由現世樂而向後世樂,進而趨近解脫樂的助緣,藉此安頓身心、自利利他,善用生生不已的幻軀廣修福慧而發揮延續法身慧命,才是真正的知恩報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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